本報訊 涉牌涉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一直是交警部門的打擊重點,當前集成指揮平臺等一批新科技裝備的運用,讓交通違法行為無所遁形。6月8日上午,高速交警五支隊指揮中心下達指令,集成指揮平臺卡口預警,一輛小型客車涉嫌使用數(shù)字貼變造車牌號,正在去往繁峙方向。接報后,高速五支隊二大隊立即派出民警在繁峙西收費站設(shè)卡攔截。
半小時后,民警在繁峙西收費站將該車成功查獲,駕駛員梁某某當場承認其為躲避電子監(jiān)控抓拍,而使用數(shù)字貼“4”將車號變造的違法事實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梁某某涉嫌變造機動車號牌被高速五支隊二大隊開具強制措施憑證,依法扣留機動車。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調(diào)查中。
交警提示,偽造、變造或者使用偽造、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號牌、行駛證、駕駛證的,由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,扣留該機動車,處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處五千元罰款,記12分的處罰;構(gòu)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(張志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