忻州網(wǎng)訊(通訊員:許強)俗話說:“吃一塹,長一智”,但總有些人心存僥幸,不知悔改,3月8日,河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“任性”男子不知悔改以身試法,在酒駕被查處后仍未改掉惡習,因醉駕被再次查處。
3月8日晚上20時40分,河曲交警大隊舊縣中隊執(zhí)勤民警在韓河線44KM公里處進行檢查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車牌號為晉HLC***駕駛員張某渾身酒氣,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經(jīng)檢測,張某體內(nèi)酒精含量195mg/100ml,其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,被帶至大隊辦案區(qū)做進一步處理。經(jīng)調(diào)查,張某在2017年11月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保德縣交警大隊行政處罰過。據(jù)張某交代,當晚和朋友一起吃飯,期間喝了四兩白酒,還喝了一瓶啤酒,受酒精刺激,就抱著僥幸心理駕駛車輛,沒想到又被查住了,后悔不已。
后經(jīng)山西迪安法潤司法鑒定所進行了進一步鑒定,張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7.7mg/100ml,屬醉酒駕駛,達到危險駕駛標準。面對鑒定結果,張某對自己違法行為供認不諱,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,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。
河曲交警溫馨提示: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!只要是喝了酒,不管是什么車都不應該開!心存僥幸要不得,別為了一時之利而后悔!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