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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弈之下,你是那個贏家嗎? |
2019年06月11日 10時36分 山西新聞網(wǎng) |
今天討論的話題是博弈論。大到國際貿(mào)易,小到早上你去市場買菜,生活中博弈無處不在。而且,聰明的你早已在不經(jīng)意間,憑借博弈論分析、解決過生活中的很多問題。 博弈論的范疇很寬泛,是研究理性的行動者相互作用的形式理論,現(xiàn)代經(jīng)濟學(xué)就是在博弈論基礎(chǔ)上建立的。我們在此重點討論其中一個重要術(shù)語——納什均衡,即在一個博弈過程中,每個參與者都遵循一種策略,只要其他人不改變策略,他就無法改善自己的狀況,而且每個參與者都想達到自己期望收益的最大值。 沒看明白?要求筆者“說人話”?沒錯,有時候一些經(jīng)濟學(xué)原理就是有些“小晦澀”,舉幾個例子你就豁然開朗了。 比如夫妻二人離婚分財產(chǎn),這時候,一個博弈過程就產(chǎn)生了。如果是合作博弈,兩個人協(xié)議離婚,財產(chǎn)一人一半,各自安好。但是,如果走法律程序,就是一場非合作博弈,請律師、分財產(chǎn),一定有人歡喜有人憂。納什均衡,就是一種非合作博弈。 筆者有個律師朋友,最近正接手了一個離婚官司,于多方博弈中忙得不可開交。這對離婚的夫妻有100萬元(便于計算)財產(chǎn),一開始女方起訴離婚,可以分到70萬元,出律師費4萬元,男方拿30萬元。注意,這個時候還不是納什均衡,因為均衡就是無法再改進了。此時,男方覺得吃虧了,馬上也請律師,也出律師費4萬元,上了法庭,雙方律師勢均力敵,最后每人分得50萬元,除了律師費用,實際到手46萬元,這46萬元就是納什均衡。這個過程中,律師賺了錢,所以“外人”在這場離婚官司里得到了納什均衡的好處,而博弈的夫妻雙方利益縮水。 再比如市場活動中,常會有商家價格大戰(zhàn),受益者確實是老百姓,但是對商家而言,結(jié)局是災(zāi)難性的。當(dāng)眾商家把價格降到成本線的時候,都不敢動了,誰漲價誰丟市場,誰降價誰賠錢。就像蘋果和三星手機,相似機型常年穩(wěn)定在同一價位,因為若其中一方打破默契,降價促銷,那么另一方很快會跟進。 難怪有人調(diào)侃,納什均衡對亞當(dāng)·斯密的“看不見的手”的原理提出挑戰(zhàn):從利己目的出發(fā),結(jié)果損人又不利己。而斯密的理論是,在市場經(jīng)濟中,每一個人都從利己的目的出發(fā),最終全社會達到利他的效果。 好了,這就是博弈論和納什均衡。不妨把生活中許多事情看作是一場博弈,真正的高手不會在意事件本身,而是緊盯對手,合作還是對抗,誰輸誰贏,取決于你的策略和行動。 (責(zé)任編輯:梁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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