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:4月1日起,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為2195元 |
2025年03月07日 15時18分 央廣網 |
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5日,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(fā)布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》(簡稱“《通知》”)。 《通知》規(guī)定,自4月1日起,新開戶的繳存單位職工和已開戶的繳存單位新職工,符合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繳存的,應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2195元執(zhí)行。福州市靈活就業(yè)人員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按照上述標準執(zhí)行。 (責任編輯:蔡文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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